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台55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19-10055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06-17 |
| 文 号 | 主题词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台5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6-17 18:43
来源:
来源:省文化和旅游厅
访问次数:
浙文旅提〔2019〕104号
A类
公开
林敏、张文娟、陈佩莉、王均淼和吴赐福委员:
你们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台55号建议《关于开辟海上旅游线路建设海上大花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旅游业是浙江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2018年,全省旅游产业增加值4391亿元,增长10%,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为7.8%;旅游总收入10005.8亿元,同比增长11.9%;接待游客总人数6.9亿人次,同比增长8.7%。世界旅游业发展历程表明,海洋海岛旅游是旅游业发展的高级阶段和形态。海洋海岛旅游已成为中国旅游产业中的新增长极,也成为浙江旅游发展的新蓝海。在2019年浙江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明确指出:要深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甬台温临港产业带加快发展。大力发展海工装备、海岛旅游、远洋渔业等现代海洋产业,加快发展蓝色经济,建设海洋强省。加快建设嵊泗、韭山、大陈、洞头等十大海岛公园。
浙江拥有大陆海岸线和海岛海岸线达6500千米,占全国20.3%。在全省26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及沿岸,共有舟山普陀山等5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麂列岛等3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嘉兴九龙山等1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千姿百态的海洋风光、底蕴深厚的海洋文化、多彩炫目的海洋风情交相辉映,构成了我省引人入胜的海洋旅游资源。你们的建议立意精准、分析深刻、言之有据,对我省海洋旅游资源现状的分析客观准确、实事求是,所提建议对进一步发挥我省海洋旅游资源优势,建设海上大花园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大湾区、大花园行动计划,推进滨海县区全域旅游发展
按照全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实施全域旅游推进工程,打造国际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支持临海、仙居等县(市、区)创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强对沿海县(市、区)全域旅游工作的帮助和扶持力度,全力推动台州临海台州府城景区创建5A级景区,支持临海创建4A级景区城。按照全域景区化的要求,构建海湾海岛旅游带、唐诗之路黄金旅游带、佛道名山旅游带等“七带一区”空间格局。依托嵊泗列岛、东矶列岛、大鹿岛等海岛海湾资源,建设海上游乐主题公园,深度开发海岛度假、海钓、游艇、帆船等为主题的旅游产品精品组合线路和项目。按照大湾区规划布局的有关要求,开展大湾区重点旅游设施、旅游线路规划布局研究。
二、全力推进十大海岛公园建设,丰富海岛大花园内涵
全省现状海岛共2878个(含玉环岛),岛屿总面积约1895平方公里,港口、渔业、旅游等资源丰富。其中,适合规划旅游功能的岛屿约30个,空间分布呈现浙北多、浙中密、浙南精的特点。浙北地区海岛旅游资源集中在舟山群岛,海岛数量众多,旅游开发价值普遍较高,尤以花鸟岛、东极岛、秀山岛最为突出。浙中地区岛礁密集于三门湾、台州湾、大目洋和猫头洋一带,且多离岸较近,形成近岸岛链的景观独特,以大陈岛、大鹿岛较为突出。浙南地区岛屿数量较少,但岛屿面积大、有居民海岛多、海域环境优越,适宜旅游开发,以南麂列岛、洞头列岛较突出。我们将围绕海岛大花园中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和谐共生为本,以生态保护为先,以文旅融合、有序开发为径,加快开着浙江十大海岛公园建设,到2022年,按照全域景区化的要求,围绕“一岛一特色、一岛一主题”,实施美丽海岛风貌提升、交通畅通、设施更新、主题特色、服务优化等五大工程,建成嵊泗、大陈、洞头等十大海岛公园,基本实现全岛景区化、村村景区化,全面建成A级景区城镇,着力打造“诗画浙江·海上花园”统一旅游品牌,初步建成中国最佳海岛旅游目的地。
三、大力实施“旅游+”工程,完善海洋旅游产品供给
大力实施“旅游+”工程,以更大的力度、更宽的视野推进旅游业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拓宽旅游业发展空间,丰富海洋旅游业态,创新海洋旅游模式,培育海洋旅游经济发展新动能。坚持高端引领、休闲主导、创造新品、培育精品,重点发展邮轮、游艇、人造海滩、特色度假岛等四大高端产品,结合美丽黄金海岸带修复整治工程,开发慢生活休闲体验、滨海运动休闲、养生疗养、海上低空游览、海洋主题公园等新型产品,积极建设独具浙江特色的海洋旅游产品体系。我们将根据《浙江省邮轮游艇发展规划》的定位布局,着力推进舟山朱家尖、温州洞头的邮轮始发港建设,着力将台州大陈岛打造为国际邮轮访问港,加快推出连接我省与香港、台湾地区和日本、韩国、菲律宾等东亚、东南亚国家的邮轮(游船)航线。继续加强对外国籍邮轮挂靠港口申报、邮轮码头经营许可等支持和指导,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扶持。
四、深入挖掘“海上丝路”文化资源 ,推进海洋文化研究与开发
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推动我省更多遗产纳入。推进宁波永丰库遗址、报国寺、天童寺等省内纳入“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点的保护整治,建设上林湖越窑遗址、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展示“海上丝绸之路”活化石。突出浙江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大宗商品丝、瓷、茶发源地的地位,打造丝、瓷、茶3条文化旅游体验线路:“临安天目窑遗址-杭州老虎洞窑址”和“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温州永嘉瓯窑小镇--龙泉大窑龙泉窑遗址”为主线的青瓷体验专线;“湖州钱山漾遗址-湖州桑基鱼塘-湖州丝绸小镇-南浔古镇-中国丝绸博物馆”为主线的丝茶体验专线;“余姚河姆渡遗址-西湖龙井茶园-中国茶叶博物馆”为主线的茶叶体验专线。省级有关部门将协同沿海各地,深入挖掘海洋历史文化、海洋交流文化、海洋军事文化、海洋渔业文化、海洋宗教文化等资源,支持建设一批海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着力培育发展创意设计、特色演艺、网络动漫、文化休闲等一批特色鲜明、成长性好的海洋文化产业。注重沿海地区农村文化资源挖掘,按照“在发掘中保护、在利用中传承”的思路,实施农耕文化保护传承工程,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展现长久以来从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的传统农业生产系统、特色小吃、民俗节庆等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的魅力。
感谢你们对浙江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人: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 金鹏
电话:0571-85212787,13738150678 传真:0571-85212787
邮编:310013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