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2482330/2019-09470 | 公开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9-12-31 |
文 号 | 主题词 |
各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省级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促进全省乡村旅游提质升级,扎实推动文化和旅游“双万亿”产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
经县级政府申报、设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材料审核和实地检查等程序,认定以下8个单位为第三批省级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现予公布:
1.杭州余杭区鸬鸟镇
2.宁波象山县茅洋乡
3.温州泰顺县司前(竹里)畲族镇
4.湖州长兴县小浦镇
5.金华浦江县虞宅(大畈)乡
6.衢州开化县齐溪镇
7.台州仙居县淡竹乡
8.丽水莲都区古堰画乡
浙江省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