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基层工会进行2015、2016年度经费内部审计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2482330/2017-09015 | 公开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 成文日期 | 2017-02-09 |
| 文 号 | 浙文工〔2017〕4 | 主题词 |
关于对部分基层工会进行2015、2016年度经费内部审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09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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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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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省直机关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有关要求,决定于2016年2月下旬对厅属部分单位工会2015-2016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审计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4日(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各相关单位)。
二、被审计工会名单
1.浙江省文化厅机关工会
2.浙江省文物局机关工会
3.浙江省艺术职业学院工会
4.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工会
5.浙江交响乐团工会
6.浙江美术馆工会
7.浙江歌舞剧院有限公司工会
8.浙江新远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国际影城分公司工会
9.浙江新远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下沙影城)工会
10.杭州剧院工会
三、需提供的资料
根据审计需要,请被审计的工会提供2015年、2016年度以下资料:
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月报表复印件。
2.年度全部会计账簿(总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很行对账单、现金日记账)。
3.年度全部记账凭证。
4.有关投资、借款协议,与此相关的会议纪要、决议、批文复印件。
5.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复印件。
6.经费上解报告表及明细台账。
7.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书面) 。
8.职工工资总额组成情况表(劳动情况I102―1表) 。
9.经审手册。
审计中若需要补充提供资料的,另行通知。
联系人:岳俊,联系电话:87028009。
浙江省文化厅工会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