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规划计划总结
索 引 号 002482330/2001-05227 公开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 成文日期 2001-01-01
文  号 主题词

浙江省文化厅二00一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1-07-22 16:23

来源:

来源:省文化厅

访问次数:

打印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端,也是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建党80周年。2001年全省文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围绕一个总目标,建设文化大省;突出两个重点,全面开展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工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通过认真实施《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繁荣文艺创作,培育文艺队伍,发展文化事业,拓展文化产业,加强文化管理,努力构建与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构建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文化创新机制,构建与现阶段人民大众需求相适应的文化繁荣态势,建设具有浓郁历史内涵和鲜明时代特征的浙江文化,力争使浙江文化实现新的提升和跨越。
  一、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的总目标,认真实施《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创造发展文化事业的良好环境。
  1、认真抓好文化发展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我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深入贯彻《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2001-2020年)》,认真实施《浙江省文化厅“十五”发展规划和至2015年远景目标》,提出分阶段目标。抓住机遇,以提升文化工作战略地位为重点,研究落实各项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特别要在争取文化设施建设项目优惠政策、财政贴息、级差地租的返还等方面下功夫。摸清家底,调整结构,盘活存量,优化配置,加快解困,加快资本积累,为发展打好基础,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步伐,努力实现省级文化系统“三年解困打基础,五年奋斗上台阶”的发展目标。
  2、指导督促各地研究制定文化发展规划。把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发展重点、发展目标、文化政策以及重大文化工程纳入当地政府的总体发展规划,在全省建立一个有利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通过实地调查、信息沟通、督查报告等形式,督促各地党委、政府认真研究文化事业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加大对文化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3、深入开展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从新时期浙江文化发展的现状出发,对文化工作的基本经验、存在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及今后的发展思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探讨在推进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加强都市文化、农村文化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问题;研究文化产业发展轮廓及发展文化产业的措施;研究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文化队伍的措施;研究有利于繁荣文艺创作、扶持现实题材作品创作的指导性政策。为加快浙江越剧事业发展步伐,增强我省在2003年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上再创佳绩的综合竞争力,举办“新世纪浙江越剧发展研讨会”,对剧团生存状况、发展走向及浙江越剧流派建设进行前瞻性研讨。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办好浙江文化报等报刊。举办《戏文》创刊20周年活动。
  4、争取出台艺术院团深化改革的相关政策。重点是建立社会保障机制,争取在部分院团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5、召开全省县(市)文化局长会议并争取省政府召开农村文化工作会议。《建设文化大省纲要》落到实处,首先应统一各级领导和文化行政部门的思想,深化对《建设文化大省纲要》的认识。同时,要重视发展的不平衡性,相比而言,农村文化更为滞后,要争取出台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政策,以加大文化扶贫力度。
  二、以筹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为推动力,全面实施精品战略,促进文艺繁荣,出精品、出人才
  6、抓好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组织规划工作。组建精干高效的筹备工作班子,策划和制定2003年第七界中国艺术节总体方案,开、闭幕式重大演出活动等方案,开展相关的前期筹备工作。做好浙江省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筹备委员会剧目建设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对全省参加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剧目的规划和指导。
  7、强化精品意识,抓好重点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着力创作生产出思想内容深刻丰富、艺术境界高尚美好、展示时代风貌、富有浙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真正优秀的作品。专业部分,继续办好《戏文》笔会,集中优势力量对主干剧(节)目进行攻关,扩大我省艺术节参演剧目的选择范围;面向全国广泛征集优秀剧本,并对应征剧本进行讨论、分析、筛选;抓好省属院团及杭、宁、温、绍、金等地近三年的创作规划和重点剧(节)目建设工作;抓好部分优秀剧(节)目参评2001年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的申报推荐工作以及参评2002年第十届文化部“文华奖”的有关准备工作。群文部分,制订《浙江省群众文艺创作规划(2001-2005年)》,积极做好参加中宣部“五个一工程”歌曲奖。第11届全国群星奖戏剧(小品)、曲艺专项奖,第二届“蒲公英奖”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奖的创作、评选和报送工作。
  组织创作人员开展艺术采风活动和艺术学习交流活动,鼓励他们深入生活,加强生活积累和艺术实践,增强创作后劲;鼓励他们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先进的创作思想、艺术管理手段和组织大型艺术活动方面的成功经验,开拓思路,大胆创新。
  8、组织各类文化活动,推进文艺的繁荣。围绕庆祝新世纪、建党80周年,积极组织全省文化艺术工作者精心策划各类高水平的文化艺术活动。以加强青年演员基本功训练为主,继续在全省开展以提高青年演艺人员艺术技能技艺为中心的队伍建设工作,举办“全省青年舞蹈演员大赛”和“全省戏曲(京、昆、婺、绍、瓯)青年演员大赛”。
  鼓励文化艺术单位面向市场,在重视城市和省外市场同时,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继续组织全省文艺团体向大、中、小学的普及演出和“送文化下乡”活动(专业剧团“6552”计划,群众文化“八个百”和电影“千百万”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目标”。
  三、加快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演出场馆的筹建步伐,推进各项文化事业的发展,为建设文化大省夯实基础
  9、加快艺术节演出场馆的筹建步伐。做好浙江省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筹委会场馆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抓好杭州及周边城市演出场馆的建设和规划,为承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作好准备。出台场馆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对全省演出场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指导。全面启动杭州剧院改扩建工程,在2001年底前完成剧场部分的改造和扩建工作,2002年初要投入试运行。后台综合楼力争结顶。
  10、抓好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继续集中财力、物力,有重点、有计划地建设一批设施先进、品味高雅、服务优良的标志性、现代化文化设施。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将展示本地形象的标志性文化设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西湖文化广场”建设的筹备工作,拟定文化厅部分设施的功能定位,做好起草可行性方案等前期工作。以抓省级重点建设项目为突破口,推动本系统其他项目的建设进度,基本完成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址的建设,在2001年底可以启用;继续争取近江地块文化设施项目;完成浙江儿童艺术中心、浙江舞台设计院滨江区新厂房建设,浙江曲杂总团过渡性用房建设务求在2001年6月前完成;启动中国丝绸文化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和沙孟海书法艺术馆建设项目。启动杭州剧院二期工程,争取年底前开工。
  11、加快各项基础文化建设。继续抓好创建文化先进县活动、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少儿蒲公英计划和知识工程四大重点社会文化工程。在总结“九五”期间四大文化工程建设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以创建“文化先进县”为龙头,推进四大工程建设的措施,并在总体效果上有新的突破。编制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我省建设的二期规划。加强特色文化基地建设,做好“中国民间艺术之乡”推荐、申报工作,确定若干个村级文化联系点。加强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树立多类型、多样化的参照、示范目标;组织全省家庭文化建设研讨会。加强老年文化、少儿文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老年文化艺术活动、中小学生艺术活动,会同召开全省老年大学工作经验交流会。继续培育、申报1-2个国家级农村儿童文化园示范点。
  12、推进图书馆事业现代化进程。制定数字化图书馆建设计划,并争取列入省“十五”重点工程项目。以建设数字化图书馆为目标,进一步改善图书馆设施条件,完善图书馆网络体系,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和重点数据库的建设与开发,充分利用电子化、数字化资源和网上信息资源,逐步扩大现代资源在文献资源建设中的比重。加快图书馆启动化建设,初步构建“浙江省公共图书馆信息网络”,先期发展浙江图书馆和自动化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市、县图书馆计算机网络建设,并带动其它市、县图书馆。开展全省公共图书馆优秀网站、优秀数据库评选活动。继续加强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图书馆科学化管理水平,发挥图书馆的各项服务功能。实施“知识工程”,开展2001年公共图书馆服务周活动,倡导各级图书馆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读书活动,引导人们爱书、藏书、读书、用书,增强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
  四、提高文化的科技含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13、修订完善《浙江省文化产业“十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研究扶持文化产业的发展政策,优化组合文化资源,对部分先导产业进行重点扶持培养,促使文化系统的文化产业的升级。以网络科技为载体,对现有文化资源信息进行产业开发与利用。
  14、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企业化改造。在完善企业机制的同时,要以改革产权制度为核心,加大改革力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股份制、租赁制、承包制乃至拍卖出售等方式,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的企业化改造,实行独立的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鼓励文化企业之间打破地区、部门、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实行优势互补,促进资产、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切实转换厅属企业的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试行对省属文化企业管理方式转变,切实履行文化厅作为省政府授权国有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义务,按出资额履行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利用财政部发布的国有资产管理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加强对改制后演出、电影和舞台科技三块国有资产管理及进一步资产重组盘活工作。
  15、加快省级文化骨干产业单位的组建步伐。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改制任务,务求在年底前完成三个公司的组建工作。同时要注意发挥优势,拓宽文化产业空间。
  加快浙江省演出集团的组建。省演出集团的组建要和杭州剧院的改造工作相协调,首先做好各组成单位产权明晰工作,同时要着力做好用市场化运作举办艺术节庆活动的研究工作。
  完成全省电影行业改革和省电影总公司改制工作。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电影工作会议精神,打破原有的发行体制,组建全省新的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逐步建立起省级院线系统,促进我省影院改造工程,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水平,在我省“中华院线”影院安装电脑售票的基础上,逐步向其他影院推广,并促进数码立体声影院的建设和改造,提高我省影院的档次和放映质量。实行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影院形象。调整电影单位年检年审管理权限,做好电影放映网管理和电影专项资金收缴工作。继续办好庆春大世界,发挥其在全省放映单位中的示范作用。重视全省影剧院的改造和管理体制的改革,争取电影业真正走出低谷,发展以发行放映为重点的浙江电影产业。
  舞台设计研究院在挂牌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科研院所科技体制改革,促进舞台技术快速发展。完成研究院的整体改制工作,并以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和运行,争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科研成果的丰收。
  各文化单位都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加强自主意识和合作意识,提升各自业务产品的经济含量,逐步增强实力,适时实施跨越式发展。尤其对演出业和电影制作业的拓展上,要下功夫研究。
  与此同时,要在摸清家底,强化管理的基础上,把进一步盘活文化资产存量、优化组合,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与市场经济接轨,组建文化产业集团摆上议事日程。为此要继续放宽视野,大胆设想,科学论证。
  16、提高文化事业的科技含量,促进多门类文化科技的进一步发展。发动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文化科技建设。制订出台浙江省文化科研“十五”规划课题指南。认真做好省文化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评审和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逐步增加我省文化系统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数量,树立起浙江文化科技强省的地位。
  五、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为文化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
  17、推进文化体制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文化体制创新,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实行政企分开、企事分开、管办分离、市场准入和市场管理分离,使各种文化资源、文化要素的流通渠道畅通,使市场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得以真正发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将社会力量办文化纳入文化发展的总体规划,努力形成政府投入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社会资金融入文化主体的发展道路。
  18、积极推进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理顺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合理调整现有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推进分类管理、放权搞活,积极探索文化事业单位的领导体制、内设机构、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职称评聘的改革,逐步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建立用人上的自我约束机制。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的精神,推行和完善聘用制度,鼓励竞争,促进流动,调整结构,提高素质,将各类人员的身份管理转变为岗位管理。
  19、深化国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改革。按照《省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改革方案》,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并加大力度。加大内部机制改革的力度,着重抓好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艺术投资、重点剧(节)目申报论证等方面的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创作,演出新机制,促进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特别是省属院团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改善内部管理,优化人员组合,加强市场运作,激发自身活力。把剧(节)目创作生产机制的改革作为院团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建立新型剧(节)目创作生产机制。增强精品意识、风险意识、竞争意识,探索试行剧(节)目创作生产制作人制度(暂名),明确制作人的责任和权限,拓展剧(节)目创作的融资渠道,合理设置政府、社会、剧团、制作人四者的投资比例,将作品的艺术质量、生产效率、市场竞争力与制作人、排演团体的利益直接挂钩,进一步激发我省剧(节)目创作生产领域的活力。对浙江曲艺杂技总团进行全面推向市场的试点工作。在确立其市场主体地位,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上狠下功夫,推动全局改革的深化。
  20、深化艺术教育体制改革。基本完成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筹备工作;在抓紧进行校舍建设的同时,进行学科调整;并着手对两校现有的师资队伍状况进行摸底、分析,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1、进一步做好厅机关机构改革的后续工作。加强建章立制,规范机关管理和公务员行为,公开办事程序,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加快《浙江省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广域网建设步伐,为全省文化系统行政管理现代化打好基础,年内完成厅机关局域网建设,并争取与50%县市联网。
  六、适应新形势,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增强浙江文化的辐射力
  22、进一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归口管理。认真贯彻对我有利、为我所用的指导思想,加强对外文化交流归口管理。调整和完善对外文化交流管理机制和方法,逐步建立一个宏观归口和指导性强、灵活高效的管理机制。深入进行本省文化资源和国际文化市场的调查,建立对外文化交流精品资源库,并注重增强项目策划和推销能力。研究我国加入WTO后我省文化产品进入国际文化市场的应对措施和对民族文化产业的扶持政策。
  23、积极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充分调动各地区、各部门的积极性,鼓励企业、社团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国际文化交流。积极引导我省的对外文化交流坚持走政府和民间交流与商演相结合的路子,大力拓展商演空间。进一步加强主导性强、具有示范意义的政府间文化交流,特别是要利用友好城市间的关系和渠道积极开展交流项目。2001年,积极与德国、巴西、奥地利、美国等国家的友好城市文化机构联络,开展对等交流项目;积极拓展形式灵活多样的各类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进和运作各种有偿、商业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着力完善对外商业演展机制。要力争优秀民族艺术进入国际主流社会,做好2002年省小百花越剧团赴美国百老汇和法国、希腊演出的准备工作。继续坚持引进高雅艺术团组进入浙江的演出市场,同时,根据市场需求有计划地引进港台歌手的演唱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宣工作,利用现代高科技制作《灿烂的浙江文化》等音像外宣品。积极利用现有文化系统和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信息渠道和网络,参与国际互联网的信息流通,将浙江文化资源和信息进行网络传输。
  七、发挥文博工作优势,处理好发展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有效保护历史文化资源
  24、抓好文物的抢救和保护工作。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珍惜和发挥我省文物资源丰富的优势,依法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城市改造、旅游开发的关系,注重对文物资源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和利用。抓好省级以上文保单位的“四有”工作,特别是要加大《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贯彻力度,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名城、保护区规划编制。实行重点文保单位维修的项目管理制,抓好重点文保单位的修缮管理工作。与我省城市化进程加快相协调,加速抢救亟需保护的文化遗产。在对全省历史文化遗产普查的基础上,有重点地进行调查,推荐公布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历史文化保护区,并加大推荐国家级文保单位的力度。全面实施良渚遗址群保护工作,以此推动其他大遗址保护工作的开展。配合基本建设,做好考古调查、发掘工作;完成省级以上文保单位保护范围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工作。在注重保护的基础上,拓展思路,做好利用工作,力求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5、发展博物馆事业。加强对新建博物馆建设工作的指导,关注、帮助温州博物馆等大型博物馆工程的建设。着力发展专题性博物馆。以与国家文物局共同举办第二届全国文博系统陈列展览项目交流洽谈会为契机,提高我省文博单位的知名度。实施博物馆展览“精品工程”,鼓励博物馆、纪念馆充实陈列内容,提高陈列展览水平,积极做好陈列展览精品奖的申报工作。加强基础性工作,召开全省馆藏文物建档工作经验交流会,做好馆藏一级文物藏品的档案备案工作,完成《浙江省馆藏珍贵近现代文物总目》、《浙江省馆藏一、二级文物总目》的编写。启动馆藏二级品的建档工作。同时,大力发挥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力争使我省博物馆在事业上和发挥作用上都上一个新台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八、抓紧文化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文化与文物市场的健康发展
  26、注重文化法规建设。根据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并根据机构改革后文化市场管理体制调整的新情况,做好《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浙江省文物流通管理办法》出台的有关工作,争取出台《浙江省音像市场管理办法》、《浙江省文化馆管理办法》,调研并拟定《浙江省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浙江省图书馆管理办法》、《浙江省社会文化艺术比赛、展览管理办法》。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促进发展、加强服务和加强管理民间职业剧团的措施,制定民间职业剧团演职人员参评艺术系列职称的办法。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明确行政管理职能,规范文化行政行为。完善省文化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浙江省文化厅公开办事制度》,不断提高文化文物依法行政水平。
  27、加强普法宣传。广泛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引导干部群众学习文化法律、法规,提高文化管理和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及群众的法律意识。
  28、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深入持久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全面治理音像市场,加强演出市场的管理和稽查,巩固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和娱乐场所专项治理成果,继续压减电子游戏机经营场所总量。强化日常巡查,打击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规范文物流通领域,打击文物犯罪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农村文化、文物市场建设,促进城乡文化、文物市场协调健康发展。努力完善我省文化市场管理和运行机制,通过引导、培育和开展各类活动,促进文化、文物市场繁荣发展。
  九、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水平,为文化事业的大发展做好基础性工作
  29、抓规范办事程序和制度完善。要根据文化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切实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梳理和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制度建设,明确各岗位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修改劳动工资、人事调配、人员录用、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等具体办法,出台文化扶贫专项经费管理、文化设施建设及设备专项补助经费管理、省属剧团成本核算等管理制度和办法。加强基础性工作,推进文化艺术档案达标进程。
  30、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着重抓好省级文化单位各地块的土地登记、房产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做好清产核资,摸清家底,为进一步盘活存量、发挥效益做好基础性工作。在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切实执行有关政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要制订年度计划,切实加强重点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机关财务纳入省会计核算中心的各项工作。
  3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制度。在省级文化单位继续实行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文化单位的安全工作,着力抓好文保单位、博物馆,加强防盗、防火技防建设。继续抓好风险文博单位达标工作。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安全工作的监督。
  十、加强理论学习,抓好文化队伍建设,优化文化工作环境,迎接新世纪的挑战
  32、重视理论学习。要继续抓好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的理论学习,深入有效地开展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把学习纳入规范化、经常化、持久化的轨道。坚持并完善厅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加强处以上干部的理论学习,继续办好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处级干部读书会,并开展形式多样、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形成浓厚的学习风气。
  33、加强省级文化系统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做好厅直属机关党委和厅团委的换届改选工作,召开省级文化系统第六次党代会和第九次团代会。
  面对文化事业大发展的新形势,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有关专项清理工作。做好信访工作。加强审计监督,落实各项审计任务。
  34、加快文化人才培养步伐。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暂行规定》(浙组[2000]48号),坚持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相结合,不断优化成才环境和队伍结构,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文化管理干部,加大对文化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围绕建设文化大省的目标,加快人才培养步伐。解放思想,拓宽视野,加大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的力度,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在调研基础上,制定省级文化系统“十五”期间“331”人才计划,培养一批文艺创作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文化产业经营骨干,造就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能适应新世纪文化工作的队伍。
  35、壮大文化队伍,优化文化工作环境。要重视做好各有关群众团体工作。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群众文化团体是一文庞大的队伍、人才济济。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应主动联系、引导其工作,为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服务。同时,政府部门应尽可能为其提供服务和支持。
  36、围绕文化工作中心任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重视系统统战工作,坚持省级文化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民主党派代表每年两次的座谈会制度,集思广益,并为他们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做好老干部和老文艺工作者工作,关心他们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的落实,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完成厅工会、女职委的人员调整。进一步加强对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这些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深化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闭窗口】